利君国际(02005.HK)公布,根据有关於2012年10月17日由全资附属新东作为借款人与恒生银行(00011.HK)作为贷款人订立的三年期1,650万美元贷款协议,该贷款协议载有公司控股股东所承担的特定履约责任。倘不遵从该特定履约责任则将构成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於发生持续性违约事件后任何时间,恒生银行可宣布终止贷款及根据贷款协议垫支的贷款到期及应马上支付。
新东已向恒生银行申请但尚未从取得不遵从条款之豁免。 目前恒生银行并未提出终止合约或即时偿还该贷款的任何要求。董事根据至今与恒生银行之沟通情况认为新东应可取得恒生银行不遵从条款之豁免。
公司表示,尽避出现该不遵从事宜,公司在为其营运资金取得其银行的额外融资上并无遇到任何困难,因此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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