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黄光裕案细节:开79账户内幕交易获利4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 07:10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刘冬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披露黄光裕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的详情: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31.SZ)(下称“中关村”)重大资产置换、重组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曾指令他人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4亿余股,成交额18亿余元,账面收益近4亿元。

  2010年8月,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二审宣判,黄光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通报《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特别把黄光裕案作为典型案例以表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具有社会危害大的特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介绍,2007年4月,中关村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作为中关村董事及鹏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007年7、8月,中关村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其间,被告人许钟民明知黄光裕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中关村股票交易,仍接受黄光裕的指令,指使许伟铭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4.14亿余元,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被告人许钟民还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其妻李善娟及相怀珠等人。同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买入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181万余元。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