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
新奥能源(02288.HK)、中国石化(00386.HK)欲联手收购中国燃气(00384.HK)一事再起波澜:由于商务部进行垄断审查,此次收购被迫再次延期。
中国燃气、新奥能源4月30日同时发布公告透露,国家商务部4月1日已向新奥能源和中国石化(简称要约人)发出通知,经初步审查后,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继续就要约人联合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通常商务部就此阶段的审查时间为90天内。
因此,要约人同意将这次收购的最终截止日期由原定的5月15日,延后至7月6日。而新奥能源寄发非常重大收购通函的日期也预计推后至最迟5月31日。
公告并表示,要约人仍保留进一步延长收购最终截止日期的权利。
目前,中国燃气在国内20个省已取得151个城市燃气项目;新奥燃气在国内也有100多个城市燃气项目,两者业务覆盖均达5000多万人口。一旦并购完成,无疑将诞生中国新的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因此,此次并购需要通过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
新奥燃气的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郑则锷曾表示,国内每个城市会由政府颁发城市燃气的独家经营权,因此即使这次收购成功也不会带来垄断。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黄伟强向《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表示,不担心新奥收购中燃成功后会垄断城市燃气市场。但是,中石油通过“昆仑能源”已经实现天然气产、输、销一体化,如果中石化联手新奥成功收购中国燃气,那么中石化的上中下游一体化战略也会变为现实。尽管国家在煤层气、页岩气领域放开对民资、外资的限制,而一旦中国石化行业“三巨头”的上中下游一体化战略落地,其他企业想涉足上游将很难。
去年12月,新奥能源和中国石化签约组建财团,拟斥资最高达167亿港元,要约收购中国燃气。当时,新奥能源曾列出乐观的时间表:2012年2月28日前向中国燃气的股东发出通函;3月份召开中国燃气的特别股东大会;3月31日前拿到中国政府反垄断、安全审查等的审批,并正式发出要约收购的通知;2012年年中完成交割。
今年,新奥能源分别以2011年财报公布、接受商务部反垄断审查为由,两度将寄发通函的时间延至3月31日及4月30日,因此本次已是要约方第三次延后收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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