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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暂留H股个人股东20%股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0日 14:4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10日消息,中国国航宣布,因中国税务法规变动,公司早前宣布派发截至去年底的末期股息的 H 股个人股东,将不获免扣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暂留拟向 H 股个人股东派息总额的20%。

  中国国航(00753)(601111)发布公告称,因中国税务法规变动,公司早前宣布派发截至去年底的末期股息的 H 股个人股东,将不获免扣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向 H 股个人股东征集相应资料及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需时,为确保公司既不违反相关规定又能按时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公司将暂留拟向 H 股个人股东派息总额的20%,涉及金额约79.5万港元。

  国家税务总局年初发表公告规定,对持有 H 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 H 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废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国航在派发去年度末期股息时,对持有公司 H 股并名列公司 H 股股东名册的个人股东,已不能依据该通知免予扣除个人所得税。据国家法规,公司 H 股个人股东从公司所得的股息及红利等,应由公司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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