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08月11日消息,港台集团公布,集团在非故意的情况下在没有先提交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审批,而发出有关股东洽购股权的公告,故违反了收购守则,集团已向执行人员致歉及保证在将来要以谨慎的态度处理任何收购收守则相关的事宜。
港台集团表示,已收到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约59.76%的控股股东的通知,其与独立第三方已初步商讨涉及购入其名下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倘建议交易落实,可产生公司股权变动及可导致由独立第三方提出收购公司股份之一般收购,现商谈仍在初步阶段,直至现时为止,建议交易的详细条款并未确定,并不保证该建议交易将会进行。 就收购守则而,言要约期已由今年8月5日开始。 该股申请今早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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