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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已于香港高院起诉黄光裕并向其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 19:0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8月6日下午消息 新浪财经获悉,国美电器(00493.HK)已委托贝克?麦坚时(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大股东黄光裕就2008年回购公司股份时,被指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行为,向国美作出赔偿。

  代表律师贝克?麦坚时在起诉书中提出,黄光裕在2008年1、2月间进行的股份回购,被指控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damage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违反了信任原则(damage for breach of trust),在交易中谋取利润而损害了国美公司的利益,须作出赔偿。代表律师还指出,黄光裕也须为这些指控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作出赔偿,并须支付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以及诉讼费用。

  这项上诉基于香港证监会去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控。证监会认为,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回购1.298亿股份,总值约22亿港元,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并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香港证监会还认为上述股份回购涉及诈骗,是黄光裕为自己谋取更大利润,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了负面影响,令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证监会表示,在寻求法律方式恢复回购交易前的状况,或由黄光裕向国美电器支付赔偿。

  香港高等法院自去年8月起向黄光裕发出强制令,冻结他和杜鹃及两家相关公司耀冠控股有限公司及光辉集团的资产,包括约7.79亿股国美电器股份,涉及金额达16.55亿港元。

  证监会则从去年9月开始,向当时身处内地的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送达有关的法律程序文件。证监会方面表示,为协助法院文件送达,一直与内地机关保持着联系,但今日并未就此案件发表评论。(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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