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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基证券经纪因操纵市场罪被判社会服务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 18:2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9日下午消息 新鸿基投资服务公司前客户主任吴国良,被香港证监会指控,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操纵市场罪名成立,今天被宣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香港证监会指控,吴国良在2008年4月3日收到一名客户的指示,要求将港交所上市公司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市价设定在一个较高水平。吴国良同意执行上述指示,并于交易时段的最后三分钟内连续发出15个买盘,当中六个买盘所涉股数不多,均为单一手买盘。各买盘的价格均较当时的市价为高,得以确保彩虹集团的收市价最后上升10%。

  证监会称,上述行为使吴国良的客户得益,指控该客户在上述及其它交易中有操纵市场及欺诈行为。据悉,在法院传票发出后,该客户已离港,法庭已向其发出逮捕手令。

  东区法院今日判吴国良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时命令吴向证监会缴付调查费6.9268万港元。他在2010年5月27日经审讯后被定罪,还押看守至今天候判。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对此表示,证券经纪绝不应执行任何操纵市场的指示。本案中该客户所作出的指示明显是违法的,有关经纪当时应拒绝执行,不予理会,如果协助客户操纵市场将被判刑。(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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