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跻身广东零售企业前三名的连锁超市集团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民润),○八年洽商重组,但有份参与重组的华润创业(00291)母公司华润(集团)昨遭民润的间接原大股东汇科系统(香港)入禀高院控告,指华润(集团)违反重组的框架协议,更连累汇科被英国基金追索1,219万美元连利息。汇科现要求强制华润(集团)执行框架协议及向汇科作出弥偿。 民润重组前,英国基金Ashmore旗下的Brilliant Sky Ltd.及Crown Lion Ltd.持有民润合共52.24%股权。○七年十月,汇科向Ashmore一方购入上述两公司全部股权,间接成为民润大股东。按该售股协议,汇科为民润欠下Ashmore一方的债务作担保,涉1,250万美元及1,000万港元。 被指无转移股份 ○八年民润商讨重组,汇科指根据框架协议,华润(集团)会向现有股东购入全部民润股份,重组的先决条件是深圳市政府提供1亿元人民币现金及1.5亿元人民币(之后增至2亿元人民币)免息贷款。汇科指,同年十二月六日,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及华润(集团)主席宋林在深圳商讨重组及接管民润。汇科指去年三月,华润(集团)收了深圳市政府1亿元人民币,有关工作组把民润录得盈利的分店及设施转至华润(集团)或华润旗下的华润万家。 不过,汇科指华润(集团)违反框架协议,无完成从民润原股东手上转移民润股份等,又指Ashmore一方愿意放弃追讨民润及汇科的债务及相关责任,条件是民润一方须交出5,000万元人民币至一个Ashmore也同意的受托户口,但华润(集团)无促使民润签署有关的免除债务协议。汇科指由于华润(集团)违约,汇科之后被Ashmore一方入禀追款,汇科现遂入禀控告华润(集团)。 原诉人:汇科系统(香港) 答辩人:华润(集团) 传讯令编号:HCA54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