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黄光裕一案在二中院进行庭前质证。黄的妻子杜鹃及许钟民一同出庭。
今年2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当月,法院受理此案。此案原定于4月2日正式开庭,但是却被一再延期,连质证时间也是一拖再拖。
质证是案件审理前的一个程序,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据《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由于此次为庭前质证,不对媒体开放。据知情人介绍,目前控方所出示的证据主要是围绕指控黄光裕所涉三大罪名的技术性证据及笔录、裁判文书等。
据媒体报道称,黄光裕案的律师杨照东表示开庭时间仍未确定。内部人士分析指出,黄光裕案件影响巨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一直想降低人们此案的关注度,所以开庭日期一直都处于不确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