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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良保荐人兆丰丧失保荐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7:4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2日消息,根据证监会网站所载的持牌人资料,洪良保荐人兆丰资本在本月29日(即证监会勒令洪良停牌前一天),被证监会暂时禁止从事上市相关的保荐或顾问工作。

  据香港媒体报道,“半新股”洪良国际(0946)上市仅3个月,即因帐目问题被证监会入禀冻结近10亿元资产,市场注视洪良保荐人兆丰资本,是否需为事件负责?证监会拒绝进一步评论事件,但根据证监会网站所载的持牌人资料,兆丰刚好在本月29日(即证监会勒令洪良停牌前一天),被证监会暂时禁止从事上市相关的保荐或顾问工作。然而,有关安排未知是否因随洪良事件而起,抑或事有凑巧。

  洪良去年12月底始上市,在“双重存档”机制下,即证监会及港交所(0388)均认为洪良符合所有上市要求,有条件在港挂牌。市场关注洪良在上市至今的短短3个月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致令证监会要迅速采取行动,入禀法院冻结洪良资产?

  洪良事件 传证监收知情单位举报

  据了解,证监会并非在一般检视保荐人的工作中揭发事件,亦非接获匿名举报,而是收到知情单位举报。市场有传是洪良核数师毕马威向证监会提供资料,而由于事件涉及上市帐目问题,负责监管上市相关核数事宜的财务汇报局,亦要了解事件。

  洪良创办人兼主席萧登波,前日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辩称,“问题可能是因为我们台湾跟香港的会计制度不一样,大家对列帐方法的理解不同。”

  最终谁人要为洪良“迅速死亡”负责,仍有待监管机构调查和跟进。不过,洪良保荐人兆丰资本的保荐人资格,却巧合地被“暂停”。

  根据证监会网站的持牌人资料,在本月29日,兆丰的“第6类受规管活动(意旨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被加上附带条文。条文内容是,“持牌人不得就任何证券在认可证券市场的上市申请以任何身分行事,但其因在2010年3月1日前接纳的合约而必须履行的保荐人或合规顾问的工作则不在此限。”换言之,兆丰暂时不能再参与上市相关的保荐及顾问工作,但3月1日前已落实的工作,则可继续。

  牌照上加附带条件 不等于钉牌

  有熟知监管要求的人士解释,上述安排不等于将保荐人“钉牌”,只是证监会因应需要,在持牌人的牌照上加上“附带条件”。有法律界人士亦称,证监会如要对中介机构采取纪律行动(如吊销牌照),必须经过完整的调查程序,以及确定中介机构违规,才能作出处分,不能纯粹有怀疑便暂停个别机构或人士的牌照。

  传证监将大规模检视保荐人

  本港保荐人质素良莠不齐,尤其市大旺、新股蜂拥出台期间,不少保荐人未有做好尽职审查便急于提交上市申请。消息人士表示,证监会稍后会展开一项大规模的保荐人“检视”工作,主要是看看保荐人有否根据07年的保荐人制度要求,履行上市审查工作。证监会在07年,引入了新的保荐人规管制度,内容包括设定资本要求、最少合规人员数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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