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孟扬报道 中信银行今天发布公告称,该行12月3日接到主要股东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的书面通知,BBVA将行使其于2006年11月22日与中信集团签订的股份及期权购买协议(经修订)项下所享有的期权,从中信集团购买1924343862股中信银行H股。
2006年12月,中信银行首次成功引入BBVA成为战略投资者,后者斥资5.01亿欧元购得中信银行4.83%的股权。2008年6月,为整合旗下中信嘉华银行和中信银行的银行业务,中信集团启动中信国金私有化,这一计划为中信集团联合BBVA共同完成,也使BBVA得以进一步增持中信银行。此前,中信集团、中信国金、BBVA分别持有中信银行80%、15.17%和4.83%的股份;根据私有化方案,中信国金持有的中信银行15%的股权将转让给BBVA和中信集团。
本次转让完成之后,BBVA所持中信银行股权将增至10.07%。2008年6月3日,BBVA公告称,将以8亿欧元增持中信银行股权至10.07%,并增持中信国金至30%。同时,根据上述公告,BBVA还可获得一项购入期权,即BBVA有权要求中信集团向其出售中信银行已发行股本的4.93%,该购入期权的最后行使期限为中信银行的公众持股量问题得以解决之日后的两周年。
本次期权行使完成后,BBVA对中信银行的持股比例将上升到15%,而中信集团的持股比例则由67.26%下降至62.33%。
中信银行表示,由于BBVA行使期权将购买的该行H股为中信集团所持有的中信银行现有已发行H股,因此BBVA行使该期权不会对中信银行现有的公众持股量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