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少萍
根据昨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将授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期H股股票增值权。包括行长马蔚华在内的11位高管获得了159万份H股股票增值权。
此前在2007年和2008年,招商银行已经分别向马蔚华等多位高管授予了第一期和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
所谓股票增值权,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指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但并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享有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的授予通常分为多期进行,股票增值权收益等于行权时的股价减去当初增值权的授予价格。
根据招商银行的公告,此次其授予的第三期H股增值权共计159万份,占股本总额191亿股的0.0083%,具体分配为:行长马蔚华30万份,副行长张光华、李浩、唐志宏、尹凤兰、丁伟分别为15万份,纪委书记汤小青15万份,行长助理王庆彬12万份,技术总监徐连峰9万份,审计总监范鹏9万份,董秘兰奇9万份。
第三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取11月16日H股股票收盘价(21.95港元)和11月16日前5个交易日H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21.44港元)中的较高者,即21.95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