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港股 > 香港上市公司2009年度中期业绩 > 正文
阳光房产公布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全年业绩,期内可分派收入总额为2.698亿元,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15.27仙,连同中期分派每基金单位9.29仙,全年每基金单位分派合共24.5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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