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设(00190)与中节能订反担保,公司将就融资最多40%,即4.58亿元人民币(相当约5.2亿港元),连同中节能于银行担保项下可能应付之任何利息、罚金、补偿及其它相关费用及支出,向中节能作出弥偿保证。还款期于2012年9月起分期偿还,最后一期还款于2023年9月到期。根据融资提取之所有款项须用作开发项目。
中节能风力发电自银行取得一笔本金额11.45亿元人民币贷款融资供合营公司运用,而中节能风力发电之控股公司中节能就融资项下所有到期及结欠款项向银行作出担保。由于香港建设附属公司为持有合营公司40%之股东,公司就发展项目另行提供最多相当于其所占合营公司股本权益部分之担保属公平合理。(经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