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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近日有关本公司计划集资之传媒报道。
本公司谨此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正与潜在投资者商讨与本公司之投资。截止本公告日期,并未就投资达成具有约束力之协议。本公司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在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告以向市场发布资料。
本公司股份已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暂停买卖。在作出有关集资活动及其他股价敏感资料之详情前,本公司股份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告乃应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个别及共同承担责任。
承董事会命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伍健华
香港,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晓先生、伍健华先生、王俊洲先生及魏秋立女士;非执行董事孙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史习平先生、陈玉生先生、Mark C.Greaves先生、刘鹏辉博士、余统浩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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