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家华 香港报道
没有任何事前通知,4月3日,周五,中信泰富位于香港的总部中信大厦突然遭到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搜查,并取走部分文件。公司股票随后停牌,3日晚发布声明确认,商罪科要求该公司提供过去两年涉及外汇合约和资料,以调查是否涉及违规和欺诈。
6日,香港大批蓝筹公司如中国远洋、国泰航空、思捷环球等在港交所纷纷发布公告称,尽管公司有董事同时也任职中信泰富,但并无理由相信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调查直接或间接涉及该公司事务的任何方面。
6日,中信泰富继续停牌,公司发言人解释,上周五该公司只是申请复牌,故并非确实6日可以恢复买卖。至于何时会再发出通告解释,则有待跟进。被问及有传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有机会被免职时,她则表示,暂时未接获相关消息。
突袭大厦高调搜寻
据了解,警方及证监会两个系统一直都有同步调查中信泰富外汇巨亏一事,但警方3日的行为并非是源于收到证监会的转介,分析人士称,警方的行为可能是因为有新的证据表明,公司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因此,警方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希望查看公司是否存在问题。
据香港媒体报道称,警方3日上午9时半到达中信泰富在香港金钟的办事处搜查,而这也是第一次针对中信泰富的搜查行动。
据目击者称,到3日下午5时左右,一辆小型车驶入该大厦,接着,两名商罪科工作人员以手推车载着两箱物品进入停车场大堂,其后车子载书箱离开。约1个小时后,又有数名佩戴证件的人士进入电梯大堂,并取出多个胶箱,还有一些纸皮箱。
对于调查的内容,中信泰富发表的声明显示,商罪科根据一项搜查令,要求该公司就2007年及2008年签订的外汇合约,以及由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3月16日发出提供若干资料,以调查是否有下列的违规行为,包括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及普通法提及的串谋欺诈。中信泰富称,警方并没有对该公司作出任何检控或拘捕,并确认有关调查不会对其日常运作存在任何重大影响。
涉嫌违规内容可获囚10年
法律界人士称,警方依据搜查中信泰富的两项内容:“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和串谋欺诈”,如果调查确认属实,则两项罪行可最高获取10年以上的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42条《虚假陈述、伪造文件、使用及管有伪造文件》,任何人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为伪造或自己亦不信真确的陈述或申述,即属违法,最高可处监禁14年;而串谋欺诈的最高刑罚同样可监禁14年。
此外,还有法律界人士援引《盗窃罪条例》21条的规定指出,公司董事就其公司事务,发表可能是误导。虚假或欺骗的书面陈述或账目,即属于犯罪,根据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决监禁10年。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泰富去年十月爆出惊天大亏损,因炒澳元Accumulator取得账面亏损约155亿元,并需要母公司救急,提供一笔十五亿美元(约117亿港元)备用信贷,并将大部分外汇期权合约转让予母公司。
事件发生后令中信泰富的内部管治备受广泛批评,证监会更介入调查,十七名董事接受证监调查,包括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目前仍待证监会调查结果。
中信泰富因炒外汇导致去年业绩首次亏损达127亿元。荣智健在记者会上亦被问及会否因事件辞职或提早退休,荣智健响应称,有关其本人是否继续担任主席职务或辞职问题,他本人并无考虑有关问题,一切由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