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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今早批准证监会介入电讯盈科(00008)事件,并给予证监会3个星期时间,搜集资料,令电盈私有化的削减股本及最终聆讯暂无法进行。证监会发表声明指,这次是证监会首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行使法定权力,申请介入法院诉讼程序,并在程序中陈词,电盈并没有对证监会的申请提出反对。
证监会的声明又指,法官关淑馨指示有关方面,须于电盈申请法院批准私有化协议安排的聆讯进行前,于指定时限内提交证据。根据有关时间表,证监会须由今天起计在21天内提交证据,而有关聆讯已排期于2009年4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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