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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公布,于2009年1月15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作为委托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方)在上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据此,该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由东航集团提供的短期贷款共计人民币55.5亿元,贷款期限为签字日起6个月,贷款用途仅为流动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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