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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公布,以代价上限为1,540 万美元(约1.2亿港元),获主要股东飞利浦注入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注入业务为共同开发、推广及分销各式各样监视器及标板产品。
飞利浦将向冠捷附属TVIL及其联属公司授出独家权利及许可使用证,允许其于地域内将飞利浦商标用于监视器、标板产品及相关宣传资料,商标许可使用证协议将于完成日期起计五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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