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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陷血汗门 张茵为富人说话备受指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0:22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樊婷/文

  SACOM(大学师生监察天良企业行动)新闻发言人指出,选择玖龙纸业作为调查的对象,就是因为张茵在两会期间发表的对《劳动合同法》不支持的声音。这份报告让很多指责张茵两会提案动机的人有了更充分的理由。

  “为富人说话”,张茵备受指责

  2008年3月,中国前女首富张茵的名字和新《劳动合同法》绑在了一起。作为政协委员,张茵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提出了三项议案:“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低富人税负”、“对企业进口环保设备给免税过渡期”。

  除政协委员以外,张茵的身份是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因为多重身份,她的三项议案掀起了轩然大波,将张茵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3月4日,在全国政协的小组讨论会上,一位教育界的女委员对张茵的议案提出了异议。她认为张茵的议案如通过将使张茵直接受益,“政协委员应该有一个定位,你既然处在这个平台上,你的话语就不能只代表你所处的利益集团。”这位女委员还为政协委员定位援引了贾庆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人士,应该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政协要努如此一来,张茵既有违政协委员的职责和要求,还缺乏一份兼善天下的情怀。“为富人说话”,这也成为张茵备受指责的首当其冲的理由,其议案的合理性反倒被搁置一旁。

  倒张派振振有词,人民网网评称:“作为一位公民,在当前政治清明、民主进步的时代,只要不违背法律,当然可以畅所欲言乃至信口开河。然而,一旦当选为政协委员,就要转换角色,就要换位思考,就要升华自我,跳出本人、本企业、本集团、本阶层的利益,胸怀天下,心系民众;一旦走进人民大会堂,就是在参政议政,就是在建言献策,就是在共商国是,而不是贩卖私心,兜售私欲,谋求私利。一个肩负民意、不辱使命的政协委员,绝不能够只站在自己立场上为自身利益喋喋不休。”

  张茵的利益集团是否属于“民众”?

  这又回到了对“政协委员”的定义上。中国政协的官方定义是:“在中国政协中,各民主党派可以就国家和地方大事和多党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以本党派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发表意见,开展政治协商,同共产党实行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加强。”

  按照此定义,政协会议既欢迎所有的不和谐声音,也欢迎代表各自党派利益的意见,那么即使张茵为自己的利益集团说话也并无不妥之处。

  以上对张茵的指责还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政协委员应该为民众说话,那张茵的利益集团又是否属于“民众”的范畴之内呢?显然是的。同样带着利益集团诉求的农民工代表、村医代表等,却受到舆论的一致赞扬,称这是“民主的真谛”。

  指责张茵者说她只代表自己的利益集团,而张茵又极力说明自己是从更多人的利益考虑的。其实张茵就是代表自己的利益集团又怎么了?现代社会是利益多元的组合体,同时“世界也是平的”,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你中有我,我中也有你,替股市说话,也是替炒股的出租车司机说话。能代表一部分人说话,总比谁也不代表,徒有大而无当的空论有用。社会格局就是在这种互相争议、互相制衡、互相博弈中完成的,好比价格的发现,好比舆论的形成,是“对冲”出来的。

  学生指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

  5月,对张茵议案的争议再度引爆。4月中旬,SACOM、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联合发布了一份《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直指张茵旗下的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港企之耻”。

  SACOM的新闻发言人指出,选择玖龙纸业作为此次调查的对象,就是因为张茵在2008年两会期间发表的对《劳动合同法》不支持的声音,所以认为其工厂在用工方面可能比较苛刻。报告公布后,张茵和玖龙纸业开始遭到媒体和网络的声讨。

  这份报告让很多指责张茵两会提案动机的人有了更充分的理由——张茵是在为其自身、更具体的说是玖龙纸业违规谋利。如果说张茵代表其利益集团提议无可厚非,但利用政治身份来违规谋私利显然难以为人所接受。

  新《劳动合同法》引发广泛争议

  张茵及劳资问题的白热化反映了社会各方对新《劳动合同法》的高度关注和争议,张茵事件更像是各方情绪表达和利益博弈的突破口。

  早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商务部前往香港解释新法,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张茵更是急不可耐地上前陈情呼吁慎重。当时一同与会的公会人士也指出,新法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连同其它针对加工贸易措施,估计过年后将有多家港商会缩减规模或结业。

  担忧的不止是张茵。2007年年底出现了多起劳资冲突案例,以沃尔玛突击炒人、华为7000员工“自动离职”等为典型。显然,新法撼动的不止是玖龙一家公司的利益,张茵的议案得到了37名政协委员的支持。此外,常州长兴集团董事长汤燕雯、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左宗申等也都递交了提案要求修改新法。

  不仅如此,新法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等也受到了广泛争议。茅于轼对新法持支持态度:“劳动力成本低廉是中国的比较优势的说法,只是从生产力角度而言,在我看来这正好是中国的劣势。试问,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改善人的生活,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如果为了提高产业竞争力,刻意压低工人工资,则是本末倒置。”

  张维迎持反对态度,他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中国经济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可能只有到恶果出现时,大家才会真正开始反思这一法律。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最关键因素,是企业之间争夺劳动力的竞争,而不是政府制订的劳动法律。张五常也措辞激烈,称新法是他所知道的唯一的在经改过程中的政策大错,对市场有巨大的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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