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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透露的信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社论

  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中国内地“首富”、商界传奇人物、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

  调查的缘起,据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布,在于证监会3月28日和4月28日对三联商社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发现在其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中,黄光裕控制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涉及金额巨大,已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至此,近日众说纷纭、萦绕在黄光裕被拘缘由的迷雾渐渐散去。虽然,黄光裕经济犯罪的事实还有待有关部门的认定,其经济犯罪的细节现在公众也还不得而知,但贵为中国内地“首富”,却因公司重组、资产置换中的猫腻而受到拘查的举措,就足以让人为之警醒了。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设股票市场以来,就伴随着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并购重组本身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随着内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日趋活跃,并购重组所伴生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也屡见不鲜。

  针对这一问题,证监会在去年9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18日正式施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明确强化“防范和惩治内幕交易”的立法意图,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股票内幕交易。其后,又于5月20日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使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进一步“阳光化”。

  但是,徒法不能自行,有了法律法规只是迈出了走向规范的第一步。制度必须依靠严格的执行,必须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严格查、处理下去,才能建立威信、警戒后来者。所以,在时隔半年之后,拘查10月刚刚新鲜出炉的“首富”黄光裕,成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申报工作指引出台之后,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走向有法必依、脚踏实地行动起来的明确信号。

  无独有偶,就在11月8日,证监会还严厉查处了汪建中和北京首放、武汉新兰德等案件。

  证监会对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开出了天价罚单: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约1.25亿元外,还对其进行1.25亿元的罚款,并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同时,证监会依法撤销了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案件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操纵市场行为和违规买卖股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严重违背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将严厉打击。

  连续查处资本市场大案,证监会在此再次表露了其有法必依的决心。而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就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个人开出的亿元罚单,可见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

  汪建中并不是倒下的第一个股评“黑嘴”。先买入股票,然后向公众推荐,然后趁众人争相买入之机抛出以牟利,这也是股评“黑嘴”们的惯用伎俩。这样的伎俩为投资者所痛恨,也并不难识破,然而即使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对其行为明令禁止后,依然屡禁不止。关键的问题恐怕正在于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所以,目下证监会的强硬态度让人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假以时日,股评“黑嘴”将越发无处容身。

  无论是亿元罚单,还是“首富”被拘,都显示出了证监会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决心。据悉,今年证监会已正式立案93件,截至9月底已完成案件调查66件,其工作力度可见一斑。

  有人担心,在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中国经济也经受较大挑战之时,拘查“首富”,或会动摇“军心”。而严查资本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会导致水至清则无鱼、影响资本市场的活跃度?我们认为,恰恰相反,拘查黄光裕,只会使公众更加坚定信心,因为金融危机也好,经济危机也好,终究是会过去的,而经济方面的制度能否理顺、制定出的好制度能否实施,才是长久之计。对于公众的信心来说,我们能否真正去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能否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才是资本市场的信心之源泉。站在这个角度上,我们说,证监部门近期行动的决心和魄力,令人击节叫好。

  当然,以资本市场的复杂,对于内幕交易举证的困难,实在也还需要有更多更好的制度出台,比如辩方举证和集体诉讼制度的建立。制度和执行,唯有相辅才能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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