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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公布,公司於股份掉期有效期内已提供2.5亿美元(约相等於19.5亿港元)抵押品,并於股份掉期终止日期,即2013年2月或选择性提早终止事件日,有关掉期因股份价格下跌所产生最大损失不会超过2.5亿美元。
碧桂园指,於股份掉期终止日期前,有关股份掉期由於公司股价波动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对公司的现金流或正常营运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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