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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增现金购神宇新能源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3日 11:24 财华社
中国林大宣布,修订收购神宇新能源的协议,新协议主要是修改收购总代价的支付方式,增加现金比率的部分,由原本4亿元增至12亿元,可换股票据则由36亿元降至28亿元,总代价最高为40亿元。 收购代价比率为30%现金支付,以及70%按每股兑换价2.5元发行可换股票据来支付,倘可换股票据全数行使,将占公司扩大后股本约16.79%;代价将会分4期支付,过程会於2011年9月30日或之前完成。 林大表示,订位新协议主要是由於尽职审查及审阅林木业顾问贝利与利骏测量师行的初步估值报告后所作出的。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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