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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成功检控绿色能源,指集团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於04年11月南峰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6,000万股发出公告,指明没有任何承配人拥有南峰股份,但其实当中有3名承配人为股东;同样情况发生於05年4月另一次配售9,890万股的行动。绿色能源被东区裁判法院判罚4万元及调查费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