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庄家吗?你们的22xx轮怎么没有报价呢?我要卖出,你们马上出个价!”一个老太太在去买菜的路上打电话教训窝轮“庄家”。几分钟后,屏幕上便显示出交易代码为“95xx”的“庄家”买盘。
在一个香港窝轮投资者的眼中,这样的情形再普通不过,因为每一个玩过窝轮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他们也都知道,当他们想买进或者卖出某一支窝轮而市场上缺乏相应
的买卖盘甚至缺乏报价的时候,他们可以打电话叫“庄家”出价接盘。
然而,也正因为很多时候投资者直接面对的交易对手就是“庄家”,所以在他们的心目中,买窝轮就是和“庄家”对赌,而散户永远处在弱势地位。事实果真如此?“庄家”说他其实只是一个市场流通量的提供者,其实希望看到投资者也赚钱。
与“庄家”对赌?
“庄家太黑了!XX!”一位投资者极度愤怒之后骂了粗口。
他有理由愤怒。一周前,由于在居高不下的油价下看好中石化,但却又没有足够的钱买正股,他于是买了一支中石化的认购轮。三天后,中石化的股价倒是按照他的预期一路升了上去,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窝轮却并没有升多少,并且“庄家”报出的买卖盘价差差不多达到10%。怎么办?他决定再等等看,结果过了两天中石化的股价就回调了,再也没有上到原来的高位,窝轮自然也就不会升了。
有过同样经历的香港散户投资者不在少数,正因为这样,在相当一部分投资者眼中,窝轮市场就是一个大赌场,“庄家”其黑无比,宰杀散户的时候从不手软。
对此,香港最大的窝轮发行人之一法国兴业证券(香港)董事总经理李颂慈表示,早年在香港窝轮市场这种情况的确非常普遍,甚至现在也仍旧还有,因为不同发行人的素质并不一样。
“‘庄家’的阴招多种多样,但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人头仓’,”香港新鸿基证券李俊峰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庄家’找一些关系好的经纪人来帮忙认购自己发行的窝轮,然后通过‘对倒’等方式推高窝轮价格,逐步把其他散户套住,所得好处双方分成。”事实上,庄家还有一些其他阴招:找“托儿”推高窝轮定价;报价不实;在临近结算时打压正股价从而压低窝轮结算价值等。
尽管刚刚提到的情形很可能是“庄家”恶意行为的结果,李颂慈同时指出,但也不排除是散户投资者并不清楚自己所买窝轮的投资特性的缘故。“有些特种窝轮,条款非常复杂,往往正股升了,认购轮的价格未必升,甚至可能走势正好相反。这些特种窝轮,就算对专业人士来说,可能都需要花半小时到一个小时才能搞清楚价格是不是有偏差,散户投资者就更加不可能搞清楚了。”她说。
“庄家”的真实面目
在大多数人眼中,所谓庄家不过就是那些随意操纵价格的坏蛋。这个说法大多数时候是对的,但在香港窝轮市场上却只是外行人的看法。
“实际上,港交所到2001年底才在窝轮市场上引进庄家制,国际通用的字眼是造市者(market maker)或者流通量提供者(liquid ityprovider),如果从这两个词来看,‘庄家’的职责其实是为窝轮提供流通量和报价。”李颂慈指出。
“以前港交所要求窝轮发行人在发行一支新的窝轮前必须将85%以上的窝轮配售给指定最少数目的获配售人,但这一做法实际上极大地阻碍了窝轮市场的发展。到了2001年底,港交所就改用了庄家制,也就是说,发行人不必将85%的窝轮配售出去,但必须指定一个并且只能是一个‘流通量提供者’,可以是发行人自己,也可以是其他人,也就是所谓的‘庄家’,一律以95XX编号。”
“这个‘庄家’负有若干项义务,需要在开市后5分钟至收市期间提供流通量,需要为最少10手窝轮提供买卖报价。至于流通量的提供方法,一般在上市文件中注明,有‘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两种,如果是‘回应报价’还必须在上市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多少时间内回应有关要求。当然,买卖盘的最高差价也要在上市文件中注明。”
“实际上相当于有两个误解,一是发行人就是‘庄家’,二是‘庄家’就是操纵价格者。”李颂慈说。
其实可以共赢
发行人自己充当“庄家”也罢,请人担任“庄家”也罢,如果说发行人赚的钱不是从投资者的口袋中掏出来的,大部分投资者可能仍旧不会相信。然而,发行人和投资者实际上可以实现双赢,事实上大部分发行人也都希望看到双赢局面。
“发行人发行一支窝轮后,一定会通过相应的操作来对冲风险,而不是通过和投资者对赌来赢钱。道理很简单,对赌要赢要么是看得准要么是资金量大到可以操纵市场。首先没有人可以每次都看得很准,其次发行窝轮的正股都是汇丰、和黄、中移动这样的重磅股份,一个发行人的资金量再大,也没法操纵市场,何况市场上并不止一个发行人,其他发行人未必配合。”李颂慈解释道。
“这样一来,发行人发行窝轮就包括两方面的成本,固定成本和营运成本。固定成本主要是上市费、牌照费、律师费和印刷费等,营运成本则主要是对冲成本。发行人在发行一支窝轮之前,一定会通过模型精确计算可能的对冲成本,只要实际发生的对冲成本不超过卖窝轮的收入,发行人就可能赚钱。
“对冲成本主要由正股价格波动程度也就是波幅来决定。以一个认购轮为例,如果正股价格趋势是下跌,那么只要实际波动程度一般都会低于发行人预计,发行人都能赚钱,当然这个时候投资者作为一个整体是亏钱的;如果正股价格趋势是往上走,那么当实际波动程度低于发行人估计时,发行人也能赚钱,只是这时候投资者作为整体也是赚钱的。
“因此对发行人来说,他要赚钱其实与投资者是亏本还是赚钱无关。事实上对大多数发行人而言,他们希望在自己赚钱的同时投资者也能赚钱,这样市场才会继续发展下去。发行人和投资者其实是在两个不同的市场各赚各的钱。”李颂慈最后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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