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问策港交所 高盛痛失工行上市主承销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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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 15:2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吴雨珊 北京报道 1月13日,知情人士透露,工商银行正与其战略投资者美国高盛集团商讨投资价格,并与高盛达成共识,后者不再担任工行上市的主承销商。 去年8月30日,高盛集团携德国保险商安联集团、美国运通与工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这位人士认为,作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工行的总资产达到6万亿元,在客户、网络、管理方面与中、建两行相比略有优势,价格也理应比两行略高,但“预计也不会高太多”。此前,建行出售给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的价格是每股1.15元,给财务投资者淡马锡是每股1.19元;中行出售给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等战略投资者的价格是每股1.18-1.2元。 由于盘子巨大,投行人士预计工行的IPO将带来接近2亿美元的佣金收益,因此必定成为各投行眼馋的大单。正如外界所猜测,高盛一度极力想成为工行IPO的主承销商。但监管部门对此并不认可。“按照国际惯例,作为承销商的中介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样才能说服投资人,否则投资者会认为你有利益输送的可能。”该人士说。 他还透露,为了确保包括承销商资格在内的上市事项符合国际惯例,负责审批的银监会监管一部曾特意就此向香港交易所征询意见。港交所表示,战略投资者同时担任承销商的情况并非没有过,但港交所通常会选择一家独立性更强的机构加到它前面。 再者,高盛已是中行上市的承销商。中行上市时间预计为今年上半年,而工行预计在下半年,高盛不适宜同时担任两家情况非常相近的银行的主承销商。知情人士透露,两三个月前,监管高层曾会见高盛集团主席,当时便友好地提出,类似“一拖二”的方式不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 鉴于这些因素,监管部门建议高盛不要担任工行上市的主承销商。“不过这只是建议,最终的决定权在证监会和港交所。”前述人士说。但据最新消息,高盛确已放弃工行IPO主承销商之席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