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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黄光裕案牵连 国美电器被诉单位行贿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2日 02:01  第一财经日报

  陈晓:即使“最坏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影响

  王如晨

  如不出意外,几天后,国美电器(00493.HK)创始人黄光裕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与此同时,北京市二中院也向国美电器公司发出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起诉书。

  昨天,国美电器公告称,公司旗下全资附属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月25日已收到起诉书副本。

  这则以国美电器董事长兼总裁陈晓的名义发布的公告显示,上述附属子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发生在2006年至2008年间。期间黄光裕担任公司主席、董事及附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告显示,该子公司作为单位行贿主体之一涉嫌单位行贿罪,所涉金额为涉案总金额456万元的一部分。

  陈晓表示,咨询刑辩律师专业意见后,公司初步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即附属公司被最终判处犯单位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附属公司仅会被处以罚款,数额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而且,陈晓声称,公司已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会积极抗辩,务求争取最有利的判决。

  公告介绍了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等,从被监视居住到刑事拘留、逮捕的过程,并提到,去年12月,他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国美电器似乎在有意对外证明,公司没有受到影响。它表示,截至上述起诉书收到前,公司未收到任何监管、政府或司法机关发出的涉嫌刑事犯罪或调查的任何书面法律文件。

  不过,黄光裕遭遇调查之初,便迅速辞去董事长、董事及附属公司法定代表人职位,在自己与公司之间设立了一道隔离墙。

  陈晓表示,公司随后进行了内部调查,结果显示,内控系统无任何重大不足,也没有发现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包括用于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资金。

  但已披露的部分起诉书内容显示,作为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附属公司主管,黄光裕曾单独或指使他人向公安部经济犯罪局有关负责人行贿。此外,两家公司单位还向国家财税人员行贿。

  上述公告似乎起到了稳定投资人信心的效果。国美电器昨日先跌后升,最终收于2.49港元,涨幅2.05%。

  美林证券认为,由于国美的附属公司只是涉嫌行贿主体之一,诉讼对国美影响有限。即便罪名成立,也只是支付部分罚金,数额将远低于2010年预期盈利的1%。按目前利润计算,应不超过1000万元。

  国泰君安则表示,黄光裕涉嫌的罪名只有单位行贿罪涉及到公司,这一诉讼的不确定性基本得到消除,但国美股价短期仍将受压。

  东方证券分析师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市场已基本消化黄光裕的涉案信息,而国美一年来也采取了许多有利于挽回形象的措施,加上一番收缩、内部管理的提升,它已经基本度过危机。

  但是,在由美国零售业权威杂志“Stores”评出的最新全球零售250强榜单中,国美电器的排名却由前一年的63位下滑至91位,下跌了28名。不过,仍远高于苏宁电器,后者为1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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