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动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59号),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2009年5月12日公告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09年5月14日起向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合臣")除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发出无条件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要约主要内容是:中科合臣第二大股东上海嘉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将以其持有之全部850万股中科合臣股份(占股本总额的6.44%)接受本次鹏欣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
此次要约收购,实际控制人鹏欣集团进一步加大了对公司的控股比例,而鹏欣集团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基础设备建设、实业投资和高新科技研发于一体的民营企业集团。因此,后期该股在资产重合方面存在着较大预期和想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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