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对此,天相投顾分析师今日指出,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由公司与传化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持股比例为92.43%。该公司总资产为26,032万元,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23,88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479万元,净利润1,689万元,对公司利润贡献占比为18.05%。假设传化精细化工08年与07年的利润总额相同,初步计算后得出,可减少公司税收支出453万元。公司估值偏高,给予“中性”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