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中技桩业1月14日上会。日前,媒体爆料出中技桩业公司存在一系列问题:公司治理能力被质疑,一年内连续发生四次安全生产事故;上市前期相关人士突击入股,入股价格被指出现阴阳价;公司涉及的专利诉讼官司在上市前三个月突然和解。一系列的丑闻为中技桩业能否过会蒙上了一层阴影。[点击进入网友评论]

小调查

中技桩业问题缠身冲击资本市场

中技桩业:两年专利诉讼一夜和解

中技桩业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况来看,这家号称“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生产、销售离心方桩的企业”从核心专利技术到未来行业的竞争等方面均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其利润增长能否持续颇为引人关注。然而,作为此次IPO的最大“卖点”,中技有限所持有的这项专利却在IPO的前夜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长达近两年之久的专利权诉讼。[详细]

安全头上一把刀 中技桩业一年内4起工伤事故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技桩业”),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期间旗下子公司、分公司接连发生4起工伤事故,各1人死亡,上述四起事故分别受到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并予以10万至19万元不等的罚款。业内人士表示,如此报告期内接连发生工伤事故并受到相关部门四度处罚的拟上市公司实属罕见,公司上市之路成谜。 [详细]

中技桩业上市前夕突击入股曝出阴阳价

2008年7月,中技桩业启动增资方案,此次增资吸纳了上海嘉信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信”)及11名公司核心人物为新股东,这12名新股东以现金708.75万元认缴出资额675万元,即折合股改后1.05元每股,定价依据为当时公司的实际净资产折算。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公司很快便接纳了第二批新股东,不过这一次增资的价格却由原来的每股1.05元上涨到每股4元。2008年8月,北京首创、鑫融恒基两家创投机构再次各以现金1200万元认缴出资额300万元,折合股改后每股4元,定价依据为按股改前的8倍市盈率折算。
  2008年11月,中技桩业完成股改,随后很快又进行了一次增资扩股,通联创投、杭州士兰和银湖投资以3.87元每股的价格认购622万股,成为中技桩业IPO前的最后一批股东,定价依据依然为按股改摊薄后8倍市盈率计算。 [详细]

公司简介

上海中技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注册号为3101090004200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本为6,222.22万元。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生产、销售离心方桩的企业,2009 年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产量排名第四,产品主要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市政等行业的基础工程建设。公司自设立以来成长迅速,近三年产品的产、销量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81.62%和182.03%。

争议专利简介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是一种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本发明方桩两端设方形端板,端板四边设坡口,中央是圆孔,圆孔与四边间对称地设张力孔及穿线孔;钢筋笼的箍筋呈螺旋状连续地焊接在主筋上,主筋为钢绞线或钢棒;混凝土方桩和端板四边转角呈应力消除圆弧形,桩心是与端板中央圆孔直径相同的圆筒形的中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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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争端在中技桩业上市前仨月蹊跷和解

作为此次IPO的最大“卖点”,中技有限所持有的这项专利却在IPO的前夜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长达近两年之久的专利权诉讼。预披露材料显示,2009年3月,中技有限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中技有限认为,盐城市同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同力”)对其持有的该发明专利存在侵权嫌疑。
盐城同力并未“束手就擒”,2009年6月即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请求宣告中技有限此项发明专利的第1-4项独立权利要求无效。同年9月,自然人孙萍也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类似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中技有限上述专利权有效,盐城同力、孙萍因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盐城同力的诉讼请求。盐城同力、孙萍因不服该判决,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就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盐城同力和孙萍双双申请撤诉。2010年9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准予其撤诉。
  三个多月后,刚刚从这场专利纠纷脱身的中技有限便公布了招股说明书,寻求在深交所IPO。

专题设计中技桩业核心利益 依旧存在诉讼风险

中技有限仍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坦言,“虽然上述专利诉讼已经全部结案,公司拥有的专利继续有效,但公司仍存在与专利相关的诉讼风险”。
招股说明书显示,中技有限主营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自离心方桩,报告期内(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离心方桩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22%、99.29%、99.43%和98.94%。

相关案例:相关上市公司涉及专利纠纷

新大新材: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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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材的晶硅片切割刃料与河南醒狮的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备案标准十分相似,且其产品名称涉嫌抄袭、仿冒河南醒狮独创的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产品专用名称。

苏州恒久:撤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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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结果显示,苏州恒久拥有的5项专利技术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下旬终止了专利权,终止原因为未缴年费。

公司被疑存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更多>>

问题:公司在2007 年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07年~2008年公司和股东方存在大额资金拆借往来,2008年的关联方拆借资金规模高达9000多万。

辩解:由于2007 年、2008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较快,资金较为短缺,因此多次向大股东颜静刚借用资金,导致财务报表显示向颜静刚累计流出现金较大,但实际大部分资金流出是公司向颜静刚陆续借款而发生的还款资金流出。

质疑:2009年9月公司计提了由关联方资金占用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共计190.26万元,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大股东颜静刚自愿承担上述费用,并已于2009年11月16日支付给公司,至此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才全部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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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桩业嘉兴公司一年内发生三次工伤事故

2009年8月29 日、2010年4月15 日、2010年6月29日,中技桩业下属子公司嘉兴中正分别发生三起工伤事故,分别有一名电工、两名挂钩工因违反操作规范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先后三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予以10万、14.8万、19万元的罚款。

中技桩业苏州公司发生工伤被罚10万元

2010年5月份公司苏州分公司又悲剧重演,一名劳务工进行钢模吊装作业时违反生产操作规范要求,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苏州市吴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予以罚款 10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工伤事故

然而据记者查阅和中技桩业属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柘中建设和拟上市公司中化岩土等公司所披露资料,近年来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据投行人士介绍,如果上市公司内部发生导致员工死亡的安全事故,是一定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

点评:公司治理能力被广泛质疑

屡屡发生导致员工死亡的工伤事故,让人不免怀疑公司的安全治理能力和生产质量。据公司介绍,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混凝土桩的体积和重量均很大,生产过程涉及多道复杂工序,生产设备如模具、配件等重量较大,挂钩、卸钩次数多,吊装频繁,交叉作业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中技桩业主要股东

上市前中技桩业主要股东
股东的性质或来源 具体情况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颜静刚、颜邦华 合计 61.48%
管理层和部分员工 朱建舟、蔡文明、潘德军、陈权、颜安青、王世皓、吕彦东、陆荣华、袁国军、崔之火、李燕君 合计 6.92%
5%以上法人股股东 明基置业 7.27%
5%以下法人股股东 上海嘉信 4.33%
财务投资者 首创创投(SS) 5.00%
财务投资者 自然人赵金 5.00%
财务投资者 通联创投 5.00%
财务投资者 士兰创投 4.17%
财务投资者 银湖投资 0.83%

中技桩业财务报表

财务指标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18 6.93 8.06 12.50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18 7.45 6.00 7.2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863.46 6,683.16 4,030.32 1,097.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253.34 4,107.20 3,069.39 798.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4,240.12 3,494.67 2,822.40 629.68
利息保障倍数 9.61 9.72 29.53 15.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45 1.01 0.27 1.3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8 0.29 0.95 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