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焦点透视 / 内容





破产退市是否可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5月27日 08: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市场对郑百文破产问题之所以感兴趣,不仅因为这是证券市场开先河的事件,而且也将为人们期盼已久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提供一个案例。迄今为止,虽然退出机制已经千呼万唤,但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对照公司法158条不难发现,目前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也许是要求公司退市的最合理的条件,但是如果适用这一条款,无疑会“打击面”过宽,有将近十家上市公司面临退市的命运,究竟选择哪家公司令其退市,对管理层来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而如果公司因为法院宣告破产而退市,就是十分自然而然的事情。

  公司法第八章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有关条款对上市公司破产的受理、清算、宣告、财产分配等问题都作了规定,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破产的信息披露作了规定。对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的信息披露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另外,《上市规则》还规定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发布公告的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

  若法院宣告公司破产,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停牌。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股票上市决定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交易所协助终止上市的公司(或清算组)处理有关股份事务。

  由上可见,关于上市公司破产的实体法、程序法框架已基本完备,但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还包含着十分复杂的变数:首先,上市公司破产在我国尚无前例,以郑百文为例如果郑百文破产,地方政府势必要承担一定的政治风险,而要避免这种风险,只有进行资产重组。其次,如果职工下岗带来的社会问题如何处理?第三,如果破产,作为最大债权人的信达公司的利益能够获得保障吗?在郑百文资不抵债高达13亿元,而且近80%的资产是存货和应收款项的情况下,很显然,债务的偿付比率肯定不会很高,所以公司破产确实阻力重重。(文车)


相关报道:分析:ST郑百文在破产边缘舞蹈?
          郑百文:被申请破产引起关注
          焦点透视:寻找ST郑百文的希望之路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参与CNNIC有奖调查,申请十佳网站评选投票权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焦点透视 / 内容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