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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并购时代来临 关注四大并购题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19: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原证券研究所 张冬云

  在200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基础上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收购办法》)于近日对外发布,并自本月22日起至31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迎来历史性投资机遇

  笔者认为,《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出台并正式实施,将有望显著活跃沪深证券市场收购兼并行为,大大提升上市公司之间资源二次重组整合效率,并对沪深证券二级市场收购兼并炒做题材产生深刻的积极影响。

  一方面,沪深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已步入“攻坚”阶段,《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实施,有望使得股权分置改革迅速突破瓶颈,尤其是对于那些不具备支付股改对价能力的绩差上市公司而言,通过兼并收购方式间接支付对价,将是其选择股改对价方式的首选;另一方面,在全流通体制已逐渐形成的全新市场制度环境下,市场化收购兼并行为将有助于发挥证券市场二次资产组合功能,真正实现“1+1>2”的双赢效果。

  事实上,从成长的角度来看,一部分上市公司除了可以通过自身不断努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式实现内生性成长壮大外,还可以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实现外延式、快速成长。特别是由于A股上市公司面临中国大陆近13亿人口这一潜在巨大消费需求的发展机遇,具备非常广阔的市场可扩张性,这是全球其他任何资本市场所依赖的“市场载体”无法比拟的。而并购将是介入中国市场的重要捷径之一。因此有外资大行预测近几年将是“中国并购年”也就毫不为过。更进一步,《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实施将很可能使得“中国并购年”演化为“沪深股市并购年”的历史性机遇。

  关注四大并购题材

  就二级市场机会而言,笔者认为,《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实施,将有望大大提升市场投资者对以下几个重要炒做题材的关注程度。

  第一,不具备股改对价支付能力的未股改公司潜在“重组+股改”题材。有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上周,沪深股市已经完成股改和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家数占比与股改市值占比皆已超过70%,但由于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对偏低、且大股东不具备以现金支付股改对价能力等重要因素,使得目前市场中依然有部分基本面相对较好的公司也没能进入股改程序。因此,可以预见,《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实施,将有望逐步提升市场对部分未股改的绩良上市公司“重组+股改”题材预期,笔者认为如南京中商与世纪光华等属此列,后市值得积极关注。

  第二,绩差上市公司的“壳资源”题材。一方面,由于沪深证券市场新股IPO暂停时间跨度已长达一年,目前国内已积累了众多公司发展前景良好、但苦于缺乏经营资金的拟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近两年国内宏观调控措施以及货币信贷政策趋紧等措施的实施,也在客观上加强了部分国内非上市企业的上市欲望;而由于《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出台,将显著降低上市公司收购及非上市企业“借壳”上市成本,因此,非上市企业对上市公司“壳资源”需求的增加,必将刺激“壳资源”价值的上升。事实上,近期东湖高新与延边公路等个股股价的持续大幅飙升,就是投资者对“壳资源”题材再度空前高度关注的较好体现;因此,对于两市盘中对应公司基本面依然具备可塑性、潜在重组成本相对有限的T族股票如*ST济百与G*ST三元等,值得积极关注。

  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容易引发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题材。可以想象,在逐步实施全流通的全新市场制度下,那些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控制权争夺问题将间接关系到大股东自身利益。因此,《新收购办法》的即将实施,将可能使得市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题材空前关注,如控股比例较低的民企类个股极易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题材。

  第四,绩优上市公司“资源互补潜在并购”题材。笔者认为,由于产品销售目标客户互补、销售市场地域性互补以及产品研发实力与销售网络互补等诱因,近两年频频发生在钢铁行业、啤酒行业、百货

零售业与水泥行业等行业内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行为,属于典型的资源互补型收购,因此,后市可积极关注上述行业中的对应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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