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原罪风波 投票关头股票发行遭违法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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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 17:01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欧阳晓红 李骐 北京报道 上周末,处于投票关键时刻的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000937)因遭股票发行违法质疑而被推至漩涡中。 “金牛能源股票发行违法应停止股权分置改革。”6月15日,市场资深人士张卫星发文
风波起始 “金牛能源股份制设立环节有悖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张卫星认为,金牛招股说明书显示其设立为募集方式,其中邢台矿业(国有股东)认购32500万股,社会公众认购10000万股,总股本为42500万股;显然,股份公司为各个股东出资入股新设立,系“同次发行”;而就各个股东的出资入股,《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但在张卫星看来,金牛各个股东的真实出资情况差距甚大,邢台矿业投入资产49557万元,折合出资额为1.525元/股;社会公众股出资为78300万元,折合为7.83元/股。张认为明显存在出资不实的违法行为,应停止股权分置改革。 金牛能源6月16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依法批准设立”、“依法批准发行”、“履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并获得有权部门的依法批准”。 张卫星表示,并非有意与金牛过不去。由于存在历史遗留的法律问题,大股东用当前的支付对价方式的股改在法律面前行不通。任何流通股股东都可以以此为由起诉,要求大股东补足入股资金。 不过,国泰君安的一位人士称证监会在布置股权分置改革的工作过程中,曾反复强调支付对价不是任何性质的补偿。“这样的话,其实就把所有的问题都打包了,无疑是种‘和稀泥’,有意混淆概念。就像第一批的四家试点公司中既有类发起设立的整体改制,也有募集设立。”市场资深人士陈生直言。 他还表示:“就算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改方案再差,我也会支持;而清华同方与金牛能源的方案再好我也会投反对票。原因就一个:属募集方式设立发行的上市公司身份不纯正——摆脱不了发行原罪的质问,必须厘清了出生,标明属性,才有资格去做试点方案。” “一块旧伤疤” 市场上到底还有多少同样类型的上市公司?张卫星与陈生的答案几乎不谋而合,均称“百来家”。 “依据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投资者关系及其历史演变,大致可分为五种:发起设立;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没有经过IPO就直接上市;发生非流通股股权变更。”陈生介绍。 按时间推算,这“百来家”的形成介于1994年7月1日《公司法》正式实施之后与1998年8月5日(简称“8#zhPoint#5”)监管部门电话叫停通知之间。“《公司法》之前是定向募集发行,其过程为向大股东认购和内部职工认购,二者为同股同价。”陈生说,“而金牛侥幸过‘8#zhPoint#5’之关。可能是最后一批。这四五年间惟国企才具备募集设立资格,但并非所有国企都采取募集方式,概算下来,有百来家这样的上市公司。” 1998年8月5日和1999年2月9日,证监会分别以“电话通知”和“4号文”的形式,彻底叫停了当时通行的“募集设立”。 业内人士透露,叫停原因是,“募集设立”似乎是监管部门的一个阴影,因其明显违反《公司法》第130条第二款,审批了若干“同股不同价”式的“募集设立”。 第一批股权分置试点进入尾声之际,金牛风波揭开了“旧伤疤”。 张卫星表示,中国股市当前的股权分置难题,关键之一是要解决类似金牛能源存在的特殊“股权分置”遗留账。 但用国泰君安证券一位老总的话来说,就是:“在那段时间,国企募集上市是一个比较通行的做法,法律意义上有一定司法解释,即便真的有问题,责任不应该由上市公司来承担。” “辩证来看,目前既是管理体制又是市场机制的制度在演变过程中,从最初发展到最后完善,肯定会存在不规范,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不能单将矛头对准某一方。”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杨瑜琳律师认为应客观对待。 不过,当务之急是找到解决之道,求全责备或矫枉过正都会有失偏颇。 “以前是谁的责任暂时不用管,再说也可能管不上;出现问题去适时应对才是上策。”杨瑜琳认为,“向当地政府、机构、哪怕是中小投资者求解,找到办法。立足于股改方案被市场接受的现在,哪怕是做出让步,找到几方利益的平衡点。其实,上市公司能否真正与市场、中小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对股权分置试点至关重要。” 而在张卫星看来,现在也为时不晚,他有四种办法:补足每股出资差额;按出资差额的比例缩股;上述两种方法并用;流通股按比例退还超出的入股资金。 最后截稿 6月17日下午2时,金牛能源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现场股东19人,除大股东外,其他股东最高持股只有5000多股。在72855股有效投票中,61320股同意,占84.1672%;11535股否决,占15.8328%。现场投票通过。稍晚的网络投票统计显示,共7505位股东代表150137948股参与网上投票。流通股最后的通过率为81%。 至此,股权分置首批试点公司投票全部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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