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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来仅49只股退市 上交所称A股退市机制失灵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3日 10:05  上海青年报
龚滔 绘 龚滔 绘

  本报讯 丁艳芳 在近期的“两会”提案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表态是,IPO制度和退市制度绝对是热门词语。继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公开表示正在制订更严格的主板退市制度后,上交所昨日再度发文《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现状与建立退市机制的现实意义》,提醒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需要改进上市制度

  从数据上看,相比成熟国家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有进有退”,A股市场则是“进多退少”。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终止上市起,两市迄今只有57家公司退市,其中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仅49家,其余都是被吸收合并。这造成了上市公司数量“增”多“减”少,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失灵。上交所指出,在A股市场中,上市地位是一种稀缺资源,绩差公司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方式维持其上市地位,各地政府也会采取措施避免地方的上市公司退市。而另一些公司因上市不易,也试图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进入A股市场,使绩差公司得以避免退市的命运。所以,上交所提出,改进发行上市制度,使满足基本条件的公司有更多的上市机会,也是完善退市机制的有效途径之一。

  退市标准应更多样

  导致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失灵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退市标准较为模糊,操作性不强。国际成熟市场的退市标准大多具有多样化的特点,除了业绩不佳、连续亏损以外,还包括资本减少、低流动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资产负债、虚假陈述、并购重组、破产解散、主动申请退市、违反持续上市标准等十几种。而A股市场的退市标准较为单一,过分关注于连续三年亏损,就为绩差公司避免退市提供了操作空间:首先,很多上市公司可实施“报表重组”,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微利,逃脱暂停上市处理;再接着亏损两年,再微利一年……如此循环往复;其次,即使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在这个阶段还是可选择“报表重组”,只要第四年微利,又可以逃脱退市危机。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起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为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提供了一定空间,使得绩差股“该退不退”或“退而不出”的现象依然存在,投机炒作时有发生。

  建立退出机制意义重大

  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是规范发展证券市场的重大举措,是保证上市公司总体质量的必要途径,也是证券市场发挥优胜劣汰功能的必然结果,对夯实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整体质量的不断提高。建立退市机制将促使暂停上市的公司限期解决治理风险隐患,并督促其限期完成债务重组或剥离、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置换、优质资产注入等实质性重组工作。如果没有退市机制,上市公司不存在后顾之忧,质量必然下降,甚至造成证券市场上的系统风险。

  第二,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盈利能力以及盈利增长率,建立退出机制,有助于投资者理性选择投资对象,积极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

  第三,有利于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那些连年亏损或者已经没有交易量的公司,如果继续在证券市场交易,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一方面可能误导投资者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本应被淘汰的公司身上;另一方面意味着资金向优秀上市公司投入的机会减少,从整个资源的配置角度来看,是不科学与不经济的。退市规则应与上市制度一起存在于证券市场的“出入口”,通过这样的筛选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充分发挥证券市场优胜劣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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