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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博世深化合作的机率高于拆伙博世集团2009年8月宣布将购并公司原有的合作伙伴Aleo Solar至少75%股权,另外也不排除增加JohannaSolar Technology GmbH的持股,该项协议分别涉及公司旗下埃孚光伏(持股50%,为Aleo solar代工生产晶体硅电池模块)与孚日光伏(持股100%,其CIGS技术来源为Johanna Solar Technology GmbH),未来博世集团与公司在光伏业务的合作意向攸关公司营运前景,惟研究部认为双方深化合作机会大于拆伙,理由是:
1.中国将提供庞大的光伏市场:中国光伏市场即将在2010年开始提速,由于规模经济攸关薄膜光伏技术的成本竞争力,加上中国光伏市场的地区保护主义色彩浓厚,要成功在中国市场发展前提是生产基地必须设在中国地区,山东省09年4月与5月分别岀台「电子信息产业调
整振兴规划的通知」与「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均将孚日光伏科技的CIGS薄膜项目列为积极支持项目,研究部相信孚日光孚科技的CIGS产品将不存在产能去化问题,基于布局中国市场与规模经济的考虑,加上中国掌握铟资源的优势,研究部认为博世集团与公司的合作深化机率高于拆伙。
2.中国制造才能实现成本优势:亚洲土地成本与人力成本优势将有助实现光伏产品成本竞争力,此可由全球光伏龙头First Solar与Q-Cells纷纷将主要生产基地转移至马来西亚看出端倪,因此基于市场与成本竞争力考虑,公司将成为博世光伏事业体在中国的重要合作伙伴,因此我们认为双方深化合作的机率应该高于拆伙。
公司评价与投资建议
CIGS光伏技术已初步具备商业竞争力,基于中国光伏市场发展潜力、中国即有的制造成本优势以及山东省对该项目支持态度,我们认为博世与公司的关系将朝深化合作方向进行,孚日光伏科技不排除趁此机会引入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我们对公司未来前景仍保持信心,基于CIGS技术的前瞻性与潜在竞争力,我们给予公司3.5倍目标市净率,给予一年目标价至10元,评等维持「增持」。
(作者:王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