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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遭第二大股东减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3日 02:26  中国证券网

  新浪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新浪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报记者 赵一蕙

  冠豪高新今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5月26日至7月1日通过上交所共减持公司股份2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8%。截至2009年7月1日,新亚实业共持有公司294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8.41%,仍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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