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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 能促进多少消费
记者 王维波
银监会日前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如果这个办法发布实施,金融领域将会出现一种新的专门贷款给人们进行消费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业家族将进一步兴旺。届时如果人们买东西时缺钱,就可以不用抵押担保,方便地从消费金融公司借到钱。
在全球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发布这样一个办法其发出的信号是明确的,即要进一步刺激民间消费,扩大内需。的确,如果有人想买东西而又临时钱不够,有这样的机构给它放款且不用抵押,那么这个人的消费就能很快完成。否则,他就只有等到钱凑齐后才能完成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可能促进消费的一定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多年来,特别是出口受挫时人们常常提起要扩大内需,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大都效果不佳。目前出台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又是一项新的措施,希望它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也不能对它的这种拉动作用估计过高。
一是因为人们目前已有不少方式可以借到钱。比如信用卡可以透支,尽管额度会受到一些限制。还有麻烦一点就是向银行贷款,只是手续复杂些如需要抵押等。
二是目前广大普通消费者收入仍然较低,纵使有消费愿望和冲动也不太可能付诸实施,毕竟借来的钱是要还的,而且还要付上不低的利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在没有钱时即使想消费通常也不会通过借钱来实现,除非这种消费是必须的比如看病、修房等影响了正常生活的事情出现。
三是从传统观念上讲,我们的消费观念是以量入为出为基本的。借钱消费或者说今天花掉明天的钱,多数人尚不认可,宁肯以现钱消费。而这个观念的改变恐怕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况且,我们需不需要改变这样观念也值得探讨。看看西方国家,先消费后挣钱,今天花明天的钱,结果如何?目前的金融危机和过去历次的经济危机不能说与此无关。
四是在目前经济情况下,人们对收入前景看淡,人们担心借钱消费可以,可如何还呢?某网站的调查也表明,愿意借钱消费并认为借钱方便便能激发消费欲望的只占不足15%的比例,而收入不确定下不敢消费,消费金融公司成立难以刺激消费的比例达到84%。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
不过,这并不是要反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存在。因为毕竟仍有约15%的人们支持它,从绝对人数看,也许它代表着一个数量不少的群体。消费金融公司依靠它并为它们服务即完全可以生存和发展,并可能推动这一人群消费增长。
但我们在希望它促进消费增长和拉动经济的同时,切不可忽视长期以来我们内需不足的根本原因:从平均水平看我们的收入仍然较低,特别是考虑到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分布远非正态型的,收入高的是少数,中的虽然在增长但仍不是大头,数量最大的仍是低收入群体。在这儿平均数是没有意义的,是失效的甚至会掩盖现实的真实状况。以北京为例,2008年北京市的平均月工资为3700多元,但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数量仍非常多。如果考虑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收入状况,有多少人会去贷款消费呢,除非迫不得已。
因此,刺激内需要多管齐下,而最重要的是提高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如果职工的收入提高了,如果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良好,如果义务教育得到真正执行,如果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能大力推进,不必刺激,人们自然会增加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