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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中铝之资产置换成首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6:39 证券导刊

  齐鲁证券研发中心 马刚

  日前有色协会处长赵武壮在一次研讨会上称:中铝不会做回购,而是会采用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完成股改。此话语惊四座,使得有关中铝系的“私有化”进程,更增变数。

  中铝系整合其下属子公司,是没有悬念的,但具体方式的确是多种多样。现金回购方
式是一种,好处是能够简单快捷的对子公司实现私有化,尤其是对核心优质企业更是如此,但同时往往付出巨额现金。因此,对子公司是否采用现金回购方式进行私有化,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有没有必要这样做,二有没有足够的实力、能否拿得出足够的现金。

  1、回购可能成鸡肋

  对发出要约的公司来说,其付出的代价不能太大,我们可以这样计算一下其收购的“底线”,即最高可接受的价格:

  按照会计制度,对股份制企业进行股权收购,应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但其收购价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权益往往不一致,当收购价低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权益时,其差额计如“资本公积”;当收购价高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权益时,其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二级科目,按照一定的年限摊销,一般是10年,其年摊销额冲减每年的投资收益。因此,若此次收购是合算的,该摊销额不能超过收购公司合并被收购公司的报表时产生的“少数股东收益”。

  拿现金回购可能性最大的山东铝业来说,2005前3季度,其净利润为65848.9万元,我们用最简单的办法(除以3乘4)推算出2005年全年的净利润为 87798.53万元,该公司流通股所占比例为28.57%,因此中铝股份合并报表上山东铝业所贡献的少数股东收益为25084.04万元。我们再来看一下其收购溢价:根据推算,2005年山东铝业的净资产为(推算方法:2004年净资产+2005年净利润)是355927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101688万元,根据3月2日的收盘价14.92元来计算,全部收购其19200万股流通股需付出现金286464万元,其收购溢价为184776万元,大约每年摊销18477.6万元 ,相比25084.04万元来说,以该价位收购,中铝每年才能获得区区1亿元左右的好处,勉强还算合算。我们不难得出,其收购价达到18元以上时,该笔生意就不能做了。因此,从目前山东铝业二级市场的价格来看,对于收购方,还能支付10%的溢价,但价位再高就不合算了。考虑到山东铝业氧化铝为主的主业和中铝绝对控股的地位,该股目前看被现金回购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但价位再高的话,对中铝来说,就成鸡肋了。

  2、现金实力欠雄厚

  据中铝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为62.23亿元,根据3月2日收盘价计算,即使不考虑溢价的情况下,中铝收购山东铝业、兰州铝业两家公司的就需耗资60亿元以上,可见,根据中铝的实力,用现金全部收购其上市子公司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中铝还有雄心勃勃的扩张计划,急需大量现金,中铝计划A股市场融资,就是为了实施其扩张和完善其产业链的计划。

  3、包头铝业:股改完成,回购告吹

  日前沪深主板最后一家IPO公司包头铝业公告股改方案,包铝集团等7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使后者每10股获送2.5股。股权登记日为2月20日,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日3月1日,网络投票为2月27日、28日和3月1日。这似乎暗示,包头铝业被现金回购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因为避免股改支付对价是企业回购其上市子公司的原因之一。虽然中铝持有包铝的股份还没有过户完毕,但这部分股份是无偿划转的,支付的对价应是中铝实实在在是“付出”,这基本上可以确定,中铝用现金回购的方式整合其全部子公司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4、非现金收购,方式多多

  对于子公司的整合,从国内外的案例来看,也有很多方式,不只有要约收购一种,以下是主要的几种:

  (1)卖壳

  将母公司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卖给别人,将别人的资产装进上市公司,同时将上市公司的资产买回来。例如处理湖北兴化(600886)和中国凤凰(000520)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无需动用过多现金,但过程复杂、周期较长,尤其是找到合适的重组方并不容易,中国凤凰卖壳过程就曾一波三折。

  (2)吸收合并

  以母公司的股份去换上市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为母公司所吸收。比如TCL集团和一百华联的重组,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实际上,这种方式也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之一,只不过支付手段是股票而不是现金罢了。不过,如果以增发的股份来换股,会涉及再融资资格问题。按照证监会目前的要求,完成股改的公司在再融资方面有优先权,这对中石化来说将是一个难题。此种方式和要约收购的区别是,要约收购完毕,上市公司退市,但该上市公司仍有法人资格,只不过不是一家公众公司了,甚至还有可能存在别的股东,因为毕竟有不愿卖点股票的股东存在,而吸收合并的结果是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消失,两个法人合并成一个法人。

  (3)资产置换

  单就行业整合而言,还可以采用纯粹的资产置换方式,即通过大规模的资产置换,将相同或相关的核心业务集中到一个或几个上市公司,将非核心业务或不相关业务归并到其他几个公司。当然这种方式不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因此也就不能避免股改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从中铝系的实际情况来看,以上整合方式都是可能存在的。

  5、资产置换成首选

  我们目前对中铝股份的情况只能来自其公开信息,对其资产的构成不是很清楚,从其年报和网站披露的信息来看,该集团下属分公司有:广西公司、 贵州公司、 河南公司、 青海公司、 山西公司、 中州公司、 郑州研究院。除研究院外,它们的业务均为氧化铝和原铝的生产,不可能拿它们去置换。下属子公司有3个,即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铝业、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山东铝业即沪市上市公司,华泽铝电的主营业务为电解铝,也不可能拿出去置换,这样看来,惟独中铝国际可以置换到上市公司公司中,而中铝国际是一家独立法人企业,这种产权重组操作复杂,其为中铝系唯一的对外窗口,能否被置换,难下定论。

  由于我们不知道中铝股份资产的构成情况,因此,我们对该集团有可能以何种资产进行置换,目前不得而知,若该集团真的采取这种方式整合其下属上市公司,对这些公司来说,利空还是利好,目前充满变数,但可以确定的是,目前这些股票已经经历了一段炒做,因此,风险程度大大增加,投资者应以警惕的心态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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