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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草:揭开银河科技会计披露瑕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5:00 新浪财经

申草:揭开银河科技会计披露瑕疵

  申草

  按:据2005年7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一号)称:2004年财政部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5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13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依法对8户上市公司、8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3名注册会计师做出了处理处罚,而
上述名单只有七家上市公司,根据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受警告处罚事实,第八家应该是华寅所的客户,但查遍华寅所有客户都没有受财政部调查的记录,所以目前无法确定第八家是哪一家。

  近日,网友“七种武器”提供信息称:银河科技(000806)刚被财政部处罚过,就是今年的财政部第十一号会计信息检查公告,他们的审计师被暂停执业,财务负责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他看了他们的季报以及临时公告均未见披露此事。笔者对此信息作了求证:

  2004年报:本公司董事长潘琦、财务总监黄巨芳、财务部负责人张怿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003年报:本公司董事长潘琦、财务负责人龙晓荣、财务部经理欧付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这说明银河科技2004年报财务负责人确实作了重大调整,银河科技确为华寅所的客户,笔者在2002年春曾对该公司业绩提出强烈质疑,怀疑银河科技涉嫌

东方电子式的财务欺诈,如果网友提供信息属实,其它七家上市公司都是财政部的处罚作了公告,为何只有银河科技没有披露此事,银河科技到底犯了什么错?审计师竟然被暂停执业,财务负责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此重大违规竟然敢隐瞒,银河科技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2005年10月31日,银河科技公布了其股改方案,后修改为“公司以资本

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8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股份中的3.25股转让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对诚信存在重大缺失、涉嫌严重财务造假(未暴光)的上市公司,它的股改方案能通过吗?

  笔者为了保险起见,特此致电银河科技,询问被财政部处罚之事是否真实,一位王姓先生先是坚决否决了这一指控,后又说要了解一下;刚才,这位王姓先生致电给我,坚决否认了被财政部调查处罚事实,认为是有人借股改之机暗中搞鬼,希望笔者能去北海了解一下真实情况,笔者婉言谢绝这一邀请,对于财务人员变动,王姓先生解释称龙晓荣、欧付忠到集团其它部门工作了,种种迹象表明,银河科技还在隐瞒真相。

  附:财政部处理的其余七家上市公司违规事实

  第一家:黄山旅游(600054/900942),审计师普华永道

  2005年4月20日,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及其影响的公告》称: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财政部关于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监[2005]13号),本公司2002年度至2004年度的会计信息存在以下会计差错:

  2002年,本公司为避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委托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从银行贷款3700万元并汇入黄山市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黄山市远卓投资管理公司帐户,由两公司购买本公司拥有的黄山市体育馆及股份大道广告经营权,本公司又将收到的转让款归还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从而构成不当资产交易。

  2002年本公司投入4400万元用于证券投资,截至2004年3月全部股票处置后,实际亏损18,522,716.76元。本公司2002年、2003年未如实核算和反映该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

  2、根据《关于黄山风景区索道价格的批复》(黄价字[2000]第114号)及其相关说明,本公司下属索道票价从2000年起涨价,2002年度至2004年度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对此索道涨价收益归属权的理解存在歧义,故本公司一直将该涨价收入暂列为“其他应付款”。现经与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商议,明确此涨价收益权应归属于本公司。

  二、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会计差错的内容及金额如下:

  序号 会计差错内容 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1 2002年未计广告权损失 -37,000,000

  2 2002年多计生活服务费 5,400,000

  3 2002年多计天海吊桥庵道路摊销 4,000,000

  4 2002年未计股票投资损失 -20,726,073

  5 2002年少计索道票收入 19,765,473

  6 2002年少计所得税费用 -6,533,142

  2002年度影响净利润的合计数 -35,093,742

  1 2003年多计生活服务费 5,400,000

  2 2003年多计天海吊桥庵道路摊销 4,000,000

  3 2003年少计股票投资收益 231,415

  4 2003年少计索道票收入 10,108,695 2003年度影响净利润的合计数 19,740,110

  本公司2004年度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2002年度及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公司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追溯调整情况如下:调增 2002年末资产9,955,805元,调增2002年末负债45,049,547元,调减2002年末的留存收益 35,093,74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27,951,530元,盈余公积7,142,212元);调增2003年末资产5,804,034元,调增2003年末负债21,157,666元,调减2003年末的留存收益 15,353,63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8,211,420元,盈余公积7,142,212元)。

  第二家:京东方((000725/200725):审计师普华永道

  该公司2005年发布《关于二00三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对部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的通知》(财监[2004]61号),财政部组织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组对本公司2003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延伸检查,并向本公司下发《财政部关于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内控水平,并对2003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有关内容如下:

  1、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真空电器事业部因在核算成本时未采用计划成本法分摊差异而在2003年度多结转的成本3,588,875.03元。

  真空电器事业部在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时,由于对产品成本差异的分摊方法运用不恰当,导致2003年度多结转成本3,588,875.03元。

  2、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下属韩国全资子公司BOE Hydis技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BOE Hydis”)将应属当期损益性支出的借款辅助费用分期摊销而在2003年度少计的财务费用26,802,273.00元。

  BOE Hydis为收购韩国TFT-LCD业务向韩国外换银行等举借银团借款,发生利息之外的辅助费用(Facility Agent Fee, SecurityAgent Fee, Arrangement Fee)4,963,000千韩元,BOE Hydis将其作为财务费用入帐,进行年度审计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将该项费用抵减借款金额,并按实际利率法在贷款期限内进行摊销。

  公司年度报表审计时未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调整,造成公司国内报告合并会计报表利润多计26,802,273.00元,但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境外财务报告不受影响。

  3、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因2003年未按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而虚增的长期投资18,423,633.04元,多计的投资收益18,423,633.04元。

  未按权益法核算的原因:该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的出售及管理,非公司主营业务。为专注于发展显示产业,公司决定对所持该公司股权进行变现处理。

  基于对预出售的合作公司的理解,公司在2003年度以前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投资采用了成本法核算。因该股权变现进展缓慢,在2003年度未能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考虑到该公司净资产变化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公司2003年将对其的投资曾改为权益法核算(分别调减2003年长期投资及投资收益18,423,633.04元)但在年报审计时调回原处理方法。

  4、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2003年因未按联营公司深圳市众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200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而虚增的长期投资5,051,682.92元,多计的投资收益5,051,682.92元。

  由于公司2003年年度审计时间的安排,基于对该公司历年管理层报表及审计报告之间未发生过重大审计调整的理解,在尚未取得该公司的审计报告时,根据其管理层出具的年度报表进行了权益法核算。而公司年报后发现该公司的审计报告做出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公司随即在2004年二季度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对其提取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33万元。按照相关规定该项调整应该在2003年度进行更正。

  5、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2003年已转让、但仍作为自有物业反映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星科大厦的有关会计处理,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将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及税金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并按规定作相应披露。

  经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2003年8月21日)、二00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3年10月8日)审议通过,公司将星科大厦以82,699,939.00元价格向关联方转让。

  公司在2003年年报过程中仅注意到由于房产配套机电系统尚不具备使用条件,双方同意在验收合格后办理转让手续,基于此仍将该项资产作为自有资产反映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中,但因管理疏漏未发现产权的过户和变更,因而未及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二、其他会计差错更正及原因说明

  在本公司自查整改过程中,发现漏记2003年12月29日收到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20000万元借款,本次调整调增200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和长期应付款各20000万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调减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46,688,713.93元,根据200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奖励基金的提案》的决议,同时应调减公司2003年度按照原审定净利润的10%提取计入管理费用的奖励基金4,668,871.39元,相应调增2003年12月31日对北京智能科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4,668,871.39元。

  三、对2003年度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

  更正上述会计差错后,相应调减公司及合并2003年度净利润42,019,842.54元,调减2003年12月31日留存收益42,019,842.5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25,211,905.52       元,盈余公积调减16,807,937.02元。

  第三家:ST 金 帝(600758):审计师辽宁天健

  2005年4月3日,该公司发布2003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公告称:2004年6月24日至7月19日,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北京专员办在检查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对我公司2003年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延伸检查, 2005年3月7日,公司收到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财监[2005]8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对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2003年度会计信息调整如下:

  1、关于本公司所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分公司跨期确认利润问题,调减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 17,617,981.40元、调减主营业务成本14,243,208.20元,调减期间费用1,433,493.06元,相应调减当年利润1,941,280.14元;同时调增200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941.280.14元。

  2、关于本公司所属大连金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跨期确认利润及少提坏账准备问题,由于我公司于2004年11月19日通过重组,已将该公司转让给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相关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我公司不再拥有该公司股权,故无法在我公司报表中予以调整。

  3、关于本公司所属辽宁金帝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跨期冲减费用问题,调增2003年管理费用360.000.00元,相应调减当年利润360.000.00元,同时调增200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60.000.00元。

  第四家:锦化氯碱(000818):审计师辽宁天健

  2005年4月16日,该公司发布2003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公告称: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原因及性质的说明

  更正原因:2004年6月份,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监[2004]61号文件规定,组织检查组对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公司2003年从其控股公司即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料丙烯的结算价格显失公允,其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不符合财政部财会[2001]64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精神。2005年3月份财政部以财监[2005]10号文件下达了《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合理调整有关帐务,对当年两公司实际结算价格与公允价格的差额部分,调增股份公司原料采购成本和资本公积---关联交易价差。为此,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相关帐务调整并予以公告。

  更正事项的性质:本次更正事项属会计差错更正,是公司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是对上市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货物是否按《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之要求执行的认识不同,从而造成本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原料丙烯实际结算价格与公允价格之差记入了当期损益。

  5、2004年6月,财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检查组认为2003年度公司从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料丙烯价格显失公允,并以财政部财监(2005)10号文下达了《检查结果及处理决定的通知》。根据《检查结果及处理决定的通知》及《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公司将2003年从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丙烯的实际结算价格与当期从非关联方采购丙烯的平均价格差额24,485,152.08元,分别调增了丙烯采购成本及资本公积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丙烯采购成本分别相应调整了存货、主营业务成本。

  第五家:渤海物流(000889):审计师中兴华

  该公司2005年6月20日发布财务信息更正事项公告称:由于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简称“审计署特派办”)在检查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时,于2004 年8 月对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之后,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审计署特派办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于2005 年3 月到公司进行检查复核。至2005年5 月中旬,公司接到财政部专员办财驻冀监[2005]22 号文件《关于对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即:对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原地产”)多确认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003 年售房收入21,211,523.00 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16,628,384.82 元及主营业务利润4,583,138.18 元的问题;和金原地产将其开发的金原广场地下土建成本全部计入地下项目成本中、使2001—2003 年已售的地面以上房产少计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多计主营业务利润9,633,785.90 元的问题,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和200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由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证监局”)于2005 年4 月对公司进行巡回检

  查,公司于2005 年6 月初接到河北证监局的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求:对金原地产在2005 年补提并缴

  纳的以前年度的土地增值税2,383,917.34 元进行追溯调整,对2004 年公司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管理费

  用(对净利润没有影响)、少提坏账准备277,043.99 元和少提折旧108,795.42 元做出整改(整改报告

  另行公告)。

  对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原地产多确认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003 年售房

  收入、多计主营业务成本及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是部分房产实际交付业主的个别手续认定差异造成;金

  原地产将其开发的金原广场地下土建成本全部计入地下项目成本中、使2001—2003 年已售的地面以上

  房产少计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多计主营业务利润,是成本核算采用分批法即销售成本分项确认造成;金原

  地产在2005 年补提并缴纳的以前年度的土地增值税,是成本未确定无法准确计算增值额造成,都属于

  会计差错,应予以追溯调整和更正。更正事项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六家:三普药业(600869):审计师岳华

  2005年4月2日,该公司发布董事会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国家财政部财监[2005]21号和财监[2005]22号文件,就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作出处理决定:

  经查,2003年公司收入成本核算不实,多计收入1297万元、多转成本530万元,多计当年利润767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本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对公司财务总监罚款5000元。

  第七家:上工申贝(600843/900924):审计师上海众华沪银

  2005年4月25日,该公司对2003年度会计报表差错追溯调整的公告称:根据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驻沪监字(2005)第15号“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关于上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更正了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2003年度误将母公司的地块补偿收入记录在子公司账内,以及子公司在办理退税申报过程中,误将当期银行收汇单未对应相应的报关核销单办理了

出口退税,年末未及时将未结汇且已超出规定退税期限的应退税额转入成本),上述二项共计调整2003年初合并净资产-6,518,260.76元,母公司净资产-6,518,260.76元;合并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214,608.62元;调整200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94,511.97元;不影响2003年度合并净利润;调整2003年末合并净资产-6,518,260.76元,母公司净资产-5,923,748.79元,合并未分配利润1,925,634.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738,99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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