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2年12月31日,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山东省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3年1月3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刊登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受让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截止目前,因股权转让方、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尚未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正式批文,故该股权转让事项仍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进一步公告其实施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