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多次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违规事实,并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