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9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 10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青岛中鲁海大爱华海洋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针对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以协议定价方式,将持有的青岛中鲁海大爱华海洋药业有限公司59.88%的股权,以人民币4527.11万元全部转让给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此项交易完成后可实现直接投资收益215.58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收回的资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做出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