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2002年4月26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071,320股 计算,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人民币13,303,566.00 元。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以港币支付。
    三、最后交易日与除息日
    最后交易日:2002年6月25日
    除息日: 2002年6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2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的股息以港币支付,以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 2002年4月26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2002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对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兑换派发(100:106.06);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可于2002年7月 1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 国有法人股股东和其他法人股股 东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若投资者在2002年6月28日办理了本公司股票"中鲁B"的转托管, 其股息仍 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本次除息期间"中鲁B"不停牌。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1-6553276
    联 系 人:张磊、张强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