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水产集团”)所持本公司8800万股国有法人股,于2006年12月10日在济南市和平路3号山东银星拍卖公司拍卖。根据鲁银拍成字〔2006〕第96号《成交确认书》,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投”)通过公开竞价竞得该等股权,成交价格0.55元/股,成交金额4840万元。此次拍卖成交,省国投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07%,水产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省国投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主要从事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产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及资本营运;托管经营;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指定报刊及媒体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