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控股")收购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水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事项(详见2004年12月22日和23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刊登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董事会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和《持股变动报告书》),经咨询鲁信控股、水产集团和公司管理层,获悉鲁信控股于2005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05087号《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其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补充材料。水产集团也已将相关材料上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尚未获得相关批文。
    本公司将进一步关注有关股权转让事项的情况,并及时将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