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通知,该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原由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8444万元,占总出资额62.1142%的国有股权,已于2005年9月1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