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4月25日在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监事会关于增加《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为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申请。
    公司原注册地址“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20楼”变更为“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18楼”。《公司章程》第五条也作相应修改。
    经审核,监事会提出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