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2年第一次会议于 2002年1月8日在佛山市季华路经华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 事10人,2名董事因事请假,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表其表决,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对于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奇先生主持,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为了能够在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迅速介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具有良好 发展前景的精细化工领域,实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经认真讨论, 决 定提前实施公司拟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部分项目,具体为公司与佛山市工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13日签署《关于收购佛山市电化总厂70 %权益的协 议》,公司拟以增发A股募集资金中的2013万元收购佛山市电化总厂70%的股权, 现 变更为以银行借贷融资方式向佛山市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华昊化工有 限公司70%的权益。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是于2001年10月25日由原佛山市电化 总厂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用增发A 股资金收购 佛山市电化总厂70%权益事宜已分别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于 2001年7 月17日刊登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说明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2001年 8月11日刊登了《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根据广州中天衡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将原佛山市电化总厂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人民币2876.4 万 元中非经营性净资产(职工宿舍)235.9万元剥离后,以经营性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640. 5万元作为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的总股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1月8 日与 佛山市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70%权益转让的 协议》,收购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成交价为人 民币1848.35万元。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