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借款担保:
    1、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借款担保总额。
    2、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借款担保2亿元人民币。
    3、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借款担保2500万元人民币。
    4、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美元融资。
    5、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借款担保2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第【2】、【4】项的单笔担保额已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第5项的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全部发生后,本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下表:
公司持 拟担保额度 序号 被担保方的名称 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75% 120000 2 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75% 10000 合计 130000
    上述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时,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除上述【2】至【5】项担保以外,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的他方股东本次未按股东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认为,两家子公司均属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公司战略重点支持的子公司。其高层管理者都是由公司统一派出,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充分的了解,并且公司实行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能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的现金流向。因此,公司完全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控制好风险。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39万美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河滨路17号。法定代表人:陈海燕。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涂布白纸板。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6年12月31日,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28743.52万元,负债合计136788.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8%,所有者权益91955.47万元。
    2、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0万美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33号。法定代表人:陈加力。经营范围:加工、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制品,产品内外销售。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21389.44元,负债合计16392.65万元(其中包含母公司借予的1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4%,所有者权益4996.79万元。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一) 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对外担保控制限额。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并设置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人民币13亿元之内。
    (二)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结算模式,强化结算中心职能,突显资金实时监控的优势,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三) 公司将尽快提议修改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就控股子公司各股东应按比例共同承担对子公司的担保责任做出约定,将上述解决方案明确写入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珠海涂布白纸板扩产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另外,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迁址扩建后,生产经营有了很大的发展,原有的流动资金已不能满足现时生产经营的需要,随着珠海项目的正式投产及华新彩印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发展,预计公司今年对资金的需求仍将增加。
    根据本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和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和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的净资产为1,308,871,464.43元,而公司到2007年3月31日止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2,500万元人民币,实际使用金额为65,814.46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55.3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将达到1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的99.32%,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