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3日上午在杭州西湖国宾馆二号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四人,其中职工监事何凤娣因公缺席,并授权委托职工监事赵英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董事会秘书何建航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诸水龙主持,会议听取了监事长所作的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对该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监事会认为: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防范和化解对外担保风险,有必要修改《公司章程》,以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本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实行6年之久,与公司目前因生产能力的大幅提高而造成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状态不相适应,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4月15日